事故责任划分
Accident responsibility divi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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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轿车超越同向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双方责任如何划分?

核心要旨:李某驾驶小型轿车在西向东行驶的路口,超越前方同向左转弯的张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时相撞肇事,造成本起电动车主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情简介:李某驾驶小型轿车超越前方同向左转弯的张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时相撞肇事。

李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主要责任。

张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关键词:小型轿车;二轮电动车;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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