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划分
Accident responsibility divi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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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横过马路与超速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核心要旨:机动车超速行驶至路口时,与横过马路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机动车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负次要责任。

案情简介:机动车超速行驶至路口时,与未下车推行横穿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马速。”之规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之规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关键词:超速;横穿机动车道;非机动车下车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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