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责任划分
- Accident responsibility divisi
核心要旨:小轿车掉头时,与无证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及两名乘客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事故,小轿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摩托车乘客无责。
案情简介:小轿车驾驶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信号灯通行......"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摩托车驾驶人陈某文无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未载安全头盔且违法载人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聊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有驶证。”、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及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之规定,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摩托车两名乘客本起事不负故责任。
关键词:无证驾驶;无牌;超载;超员;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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