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库
Judgement Library
鉴定库 判决库 事故责任划分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涉及停运损失法院会给予赔偿吗?

核心要旨:发生交通事故,被告全责,原告请求停运损失等,经法院审理,予以支持。

案情简介:被告杨某驾驶辽A×××××号车辆在兴华街北四中路路口与原告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被告杨某负全责。现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停运损失1620元、修车费1948元、鉴定费200元。

被告保险公司辩称,肇事车辆在我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100万元含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原告车辆未用我司定损,直接物价鉴定,我司对其鉴定金额不予认可,停运损失、鉴定费属于间接损失,我司不同意承担。辽A×××××号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100万元含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本院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被告杨某驾驶车辆与原告所有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杨某负全责,故被告杨俊应赔偿原告柳树峰的相关损失。因肇事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故被告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关于鉴定费,系合理支出,本院予以支持,由被告保险公司赔偿。

关键词:停运损失;机动车。

相关赔偿:长按二维码扫描识别查看相关民事判决书



电话:400-110-3580
山西运营中心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路413号众合集团
北京运营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6号3号楼一层137室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