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划分
Accident responsibility divi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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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未投保交强险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样承担责任?

核心要旨:袁某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交叉路口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袁某未停车瞭望和让行,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无证驾驶未投保交强险的无牌照二轮摩托车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情简介:2022年02月17日17时45分许,袁某驾驶小型轿车与李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未投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李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小轿车驾驶人袁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设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袁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九条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二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李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关键词: 无证;无牌照;未投保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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