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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损伤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鉴定要点:一般检验,成年尸体,尸长160厘米,发育正常,营养中等,黄白皮肤,无腐败。黑发,发长 32 厘米。尸斑暗红色,见于腰背部非受压区,压之无褪色。尸僵见于全身各大关节。双侧睑结膜苍白,未见有出血斑点。舌居于齿弓内。口腔、鼻腔未有血性液体溢出,双侧外耳道无异物。损伤检验:头部7厘米x4厘米挫裂创,深达骨质,面部20厘米x20厘米表皮剥脱伴挫裂创,胸部9厘米x3厘米表皮剥脱,左臂10厘米x8厘米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左手背部8厘米X6厘米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右手部5厘米X3厘米皮下出血,右股6厘米X4厘米表皮剥脱,右胫腓骨骨折,右胫16厘米X7厘米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其余均未见损伤。

案例分析:根据死者身体诸损伤之形态特征、作用方式、分布特点极其严重程度,结合现场勘查情况,综合分析其死因符合颅脑损伤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鉴定结论:被鉴定人符合颅脑损伤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关键词: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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