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责任划分
- Accident responsibility divisi
核心要旨:户某驾驶货车与同方向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李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造成交通事故。户某未保持安全车速行驶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未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情简介:户某驾驶货车与同方向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李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造成交通事故。货车驾驶人卢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等驶。”之规定,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之规定,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关键词:未保持安全车速行驶;靠右侧通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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