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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要点:伤情是左侧额叶挫裂伤,右侧额颞叶脑挫裂伤,双侧肋骨骨折,腰1椎体轻度压缩性改变。之后左侧颞叶软化灶形成,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适用指南中的5.10.1.2中规定的评残标准,构成十级伤残。
案例分析:1.左侧颞叶多发性大脑挫裂伤;2.颅内积气;3.右侧颞顶骨骨折;4.双侧肋骨骨折;5.胸4、5椎体压缩性骨折;6.腰1椎体轻度压缩性改变。
鉴定结论:吴*志在湖北襄阳公正司法鉴定中心做鉴定,伤情是左侧额叶挫裂伤,右侧额颞叶脑挫裂伤,双侧肋骨骨折,腰1椎体轻度压缩性改变。之后左侧颞叶软化灶形成,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适用指南中的5.10.1.2中规定的评残标准,构成十级伤残。依据《人体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中的第4.5.1条;4.7.2条;7.2.2条;9.1.1条之规定.另三期鉴定,误工期为18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60日。后期医药费鉴定文件《关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指引》的通知,建议给予后期对症治疗费约需人民币3000元。
关键词:左侧颞叶软化灶 ;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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