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鉴定库
- Authenticate Library
鉴定要点:伤情是左侧第7、8肋骨骨折,经鉴定,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适用指南中的规定达不到伤残评残标准。根据《人体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中之规定.另三期鉴定,误工期为12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60天。没有后续治疗费。
案例分析:胸廓无畸形,胸廓对称,胸廓挤压试验阳性,左侧第7、8后肋骨折,肺气肿合并后肋骨折;2肺气肿合并肺大泡了;肺间质纤维化。
鉴定结论:根据《人身损害后续诊疗项目评定指南》骨折愈合后一般无需特殊处理之规定,其左侧第7,8跟肋骨骨折,无需后续治疗。根据《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肋骨骨折 多根、多处骨折:误工60-120日,护理30-60日,营养30-60日”之规定,被鉴定人左侧第 7,8根肋骨骨折,其误工期评定为120天,护理期评定为60天,营养期评定为60天。
关键词:无需后期诊疗;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
相关资料:(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扫描相关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