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责任划分
- Accident responsibility divisi
核心要旨:冯某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十字路口路段,与由南向北行驶的焦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焦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情简介:冯某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十字路口路段,与由南向北行驶的焦某骑驶的电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冯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焦某驾驶非机动车横过道路未让右方车辆先行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
冯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焦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双方均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关键词:小型轿车;二轮电动车;未按交规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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