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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骨折如何评残?

鉴定要点:交通事故致右肩关节功能丧失达41.55%应构成十级伤残右胫腓骨骨折及右踝关节骨折,内固定物穿越骨能应构成十级伤残。

案例分析:右胫腓骨骨折,右踝关节骨折,右锁骨骨折颅底骨。右踝关节骨折、右锁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鉴定结论:右胫腓骨骨折,右踝关节骨折,右锁骨骨折颅底骨折,眼角缝合术后,右眼眶下壁骨折,右下领支及右眼眶骨折右侧题骨骨折,右眼球钝挫伤,头皮血肿,双肺挫伤: 临床行右胫骨骨折、右踝关节骨折、右锁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经临床治疗其目前遗留右肩关节功能丧失达41.55%等症状及体征。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10.6.11条之规定王某右肩关节功能丧失达41.55%应构成十级伤残;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10.6.7条之规定王某右胫腓骨骨折及右踝关节骨折,内固定物穿越骨能应构成十级伤残。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之有关规定王某余损伤均不应构成伤残。

关键词:右胫腓骨骨折、右踝关节骨折、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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