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划分
Accident responsibility divisi
鉴定库 判决库 事故责任划分
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违规超车前方同车道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核心要旨: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违规超车前方同车道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案情简介:未成年人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并且违规超车前方同车道王某驾驶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因一方非机动车驾驶人王某因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从前车右侧超车时注意安全不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以及第四项、超车时不得妨碍被超的车辆。以及《临汾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不得载人,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可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应当使用固定的安全座椅“之规定。其行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王某无责。

关键词:未成年人;违规载人;同向超车;违规超车。

相关认定书:长按二维码扫描识别查看相关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02208301661824544176004.jpg


电话:400-110-3580
山西运营中心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路413号众合集团
北京运营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6号3号楼一层137室
关注我们